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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清华佳苑底商第15栋1单元1-110
文件依据: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立牌管理的通知(沪环评〔2023〕74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建设管理技术要求(2024版)》的通知(沪环评〔2024〕154号)。
适用对象、立牌范围及完成时间
1、适用对象:上海市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
2、标识牌立牌范围: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废气(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及其所对应的采样点。
3、立牌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
(1)首 次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首 次取得排污许可证之日起 6 个月内。
(2)涉及新增排放口或排放口名称、类型、主要污染物等标识牌信息变化情形:重新申请(变更)之日起 6 个月内。
标识牌获取、制作、安装及样例
标识牌电子信息获取
登录一网通办(需法人一证通)——搜索“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找到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对排放口标识牌电子信息进行查询、查看、下载等操作。
标识牌的制作要求及样例
对获取的排放口标识牌进行打印、制作。颜色、信息等要求参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建设管理技术要求(2024版)》的通知(文件详见网址: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40830/1608b12ae9a9416d8c77c9c6b72ee836.html)。
样例如下:
安装
(1)安装位置:排放口二维码标识牌应安装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当排放口与其对应的采样点距离较远时,应同时在排放口对应的采样点单独安装采样点标识牌。
(2)安装方式:持证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立牌安装标识牌,并确保安装稳固,防止脱落:
①采用广告钉等在墙面上固定;
②采用铁丝等穿孔固定;
③在地面上立杆设置,标识牌上缘距离地面 2m。
(3)企业示例
立牌结果上传
持证单位完成标识牌安装后,需将在立牌完成时间节点内将标识牌照片上传。上传的途径有以下两点:
(1)扫描标识牌二维码,进入其中的“立牌工作”模块上传已完成的排放口、采样点立牌现场照片;
(2)一网通办:“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服务事项中的“立牌工作”操作,上传已完成的立牌清单或现场照片。
编辑:环保365(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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