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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8.5.2: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请问:改扩建项目是用新增设备进行噪声预测贡献值还是现有+新增设备预测噪声贡献值?
【答】:
您好,改扩建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评价应考虑该项目全部声源,即现有声源+新增声源。
建议根据现有项目投产情况(现有项目产生噪声是否已在现状监测噪声值中体现)确定改扩建项目是用新增设备进行噪声预测贡献值还是现有+新增设备预测噪声贡献值。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